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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深度解析:员工工作时间浏览关网页遭解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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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15: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专业解读】在当今数字化高度发达的时代,员工在工作间隙浏览社交媒体、新闻等与工作关的内容似乎已成为常态。然而,这一行为是否触犯了的规章制度,甚至可能导致解雇本文将通过一起具体案例,由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深入分析这一问题,探讨员工的权益与企业的管理边界。企业合规的相关资讯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从专业角度出发为您解答相关问题,给您优质的服务!http://www.lindehong.com/






案件背景



杨素于2022年4月加入A,担任行政经理一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指出,若在考勤月内,员工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关的次数超过次(含次),则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有权据此终止劳动合同。





事件经过



2022年9月10日,A向杨素发出《严重违纪通知书》,指控她在工作期间频繁使用手机访问与工作关的。根据的抽查记录显示,在2022年7月23日至8月7日期间,杨素在工作时间内的浏览时间分别达到了113分钟、252分钟、150分钟、145分钟、238分钟和233分钟。杨素在通知上签字确认。一个月后,A正式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决定终止与杨素的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与仲裁



杨素工作至2022年9月30日后,未再返回A上班。A支付其工资至同日。随后,杨素提出了仲裁申请,但仲裁裁决驳回了她的请求。不满裁决结果,杨素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偿工资及收入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中关于终止条款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杨素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浏览与工作关的,已构成严重违纪,A有权依据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法院驳回了杨素的所有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了一审法院查明的事。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的真意思表示,其中关于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关事情的约定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义务相匹配,合法有效。鉴于杨素在仲裁程序中已确认其违纪行为,A据此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构成。比较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杨素的上诉请求。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结语】



通过上述案例,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提醒广大企业和员工,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均应得到严格遵守。企业有权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员工亦应恪守职责,避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关的行为。当争议发生时,双方均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尊重法律判决,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由上海劳动纠纷律师精心整理撰写,旨在通过真案例,深入探讨现代职场中的法律边界与责任分配,为企业与员工提供参考与指导。上海劳动纠纷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精准的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帮助解决各类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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